IPMT决策评审(DCP)流程细则
IPMT(集成组合管理团队)的决策机制围绕严谨的“决策评审(DCP)”流程展开。每次DCP决策会议召开前,相关材料会提前分发至IPMT成员;会议期间,由PDT(产品开发团队)经理进行汇报,与会人员充分研讨后,最终由IPMT集体形成决策。
DCP会议在会前、会中、会后的管理规则具体如下:
一、会前管理
议题审核:IPMT主任与执行秘书需先对上报议题进行合规性审核,对无关议题予以驳回,避免会议偏离核心决策方向。
资料把控:执行秘书需核查DCP汇报资料是否聚焦决策要点,篇幅原则上不超过20页;同时确认决策类议题已完成充分沟通与预审,未达要求的议题可拒绝上会。
前置准备:决策类议题必须经过IPMT预审,且汇报团队需与 IPMT 成员充分对接;执行秘书需提前1周(最短不少于3天),将汇报资料及相关文档发送给IPMT核心成员。若未按时交付,本次会议或对应议题将取消并重新排期。
成员准备:所有IPMT核心成员需在会前通读材料,梳理关键问题,为会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。
二、会中管理
参会要求:IPMT核心成员需将DCP会议参与列为优先工作事项。若无法亲自参会或通过远程会议(电话/电视会议)参与,可指定1名固定授权代表代其参会,但核心成员全年亲自出席率需不低于75%,未达标者将启动弹劾流程。固定授权代表拥有与IPMT核心成员同等的全部决策权力,核心成员不得干预其决策立场。
会议启动条件:会议开始10分钟后,若到场的IPMT核心成员未达到总数的75%,会议将取消并另行安排;若1名及以上核心成员未完成会前准备(如未读材料、未与汇报方沟通),IPMT主任有权终止会议。
汇报要求:每个决策议题的汇报需向IPMT提交明确的决策建议,若未提供明确建议,该议题需暂停,待汇报团队补充完善后重新申请上会。
会议把控:IPMT执行秘书需适时提醒主任把控会议节奏与时长,确保高效推进。
表决规则:
表决权分配:采用“按角色投票”机制,每个角色拥有一票表决权;核心成员无法参会时,可委托其固定授权代表参与表决。核心成员享有常设投票权,此外可根据议题相关性增设临时投票权,由强相关部门或专家行使。
决策原则:原则上遵循少数服从多数;若团队意见未统一,IPMT主任拥有最终决策权,同时需明确风险责任部门并制定应对方案,由执行秘书存档备案。
列席权限:列席人员不具备表决权。
表决方式:采用举手投票,按“终止→重新调整方向→继续”的顺序进行,由执行秘书现场统计票数。各选项定义如下:
继续:项目获批进入下一阶段;
终止:项目有序终止,需完成归档、关闭工作并重新分配资源;
重新调整方向:项目需重新定位方向,或补充信息后再次评审。
三、会后管理
决策落地:
若决策结论为“继续”,IPMT执行秘书需配合PDT拟定项目承诺书并组织会签;产品开发活动结束后,由研发与交付管理部开展承诺评估,评估通过后完成归档。
若决策结论为“终止”,IPMT需指定专人传达项目取消决策,并快速推进取消工作——核心目标是在最短时间内停止后续投资,同时重新分配资源。
遗留问题跟踪:执行秘书负责跟踪会议遗留问题的解决与落实情况,并在下次IPMT会议上汇报进展。
文档发布:执行秘书需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会议决议,5个工作日内发布会议纪要。
IPD(集成产品开发)决策评审以“基于市场的创新”为核心,将精准定义市场需求、明确业务概念作为流程起点,致力于“从一开始就做对事”;同时在业务全生命周期中,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制定计划。
通过对新业务开发实施“分阶段评审、分阶段投入资源”的模式,既能提升业务开发成功率,也能降低因开发失败带来的损失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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